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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 吳丕玉常務監事 撰寫

教育部與衛生署自2002年共同簽署合作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健康促進學校在我國推動已逾20年。健康促進學校支持網絡結合政府、學者、學校共同推動:在中央,教育部與衛福部在政策與經費上提供支持,並聘請中央輔導委員擔任智庫,至22縣市協助地方政府及學校推動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在地方,縣市政府結盟衛生局及縣市相關公會(如牙醫師公會、藥師公會等),訂定縣市工作目標及辦理增能工作坊協助學校推展計畫;在學校層次,結盟社區資源及家長會以健康促進學校計畫六大範疇(學校健康政策、健康服務、個人健康技能、學校物質環境、學校社會環境、社區關係)推動各項工作。

11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計畫,強調以素養導向結合學校、家庭及社區教育建構自主支持環境;強調學生參與健康倡議,強化學生健康促進之內在動機;推動重點議題包含視力保健、口腔保健、健康體位、菸檳防治、全民健保(含正確用藥)、性教育(含愛滋病防治)及正向心理健康促進等面向,正向心理推動重點為「五正四樂」,「5正」為正向情緒、正向參與、正向關係、正向意義、正向成就,並以樂動、樂活、樂食、樂眠等4樂為具體的推動策略。

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計畫之主辦機關為教育部國民及學前教育署,委託執行單位為國立台灣師範大學健康促進與衛生教育學系,11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計畫,首次有公衛師加入中央輔導委員之行列,公共衛生師法定執業範圍包含:社區與場域之民眾健康狀態調查及健康促進方案之規劃、推動或評估;期待公共衛生師能持續在學校健康促進領域貢獻一己之力,守護國家未來主人翁的健康。

參考資料來源:112學年度健康促進學校輔導計畫中央輔導委員與縣市教育局促共識會議

圖片來源:台灣健康促進學校文宣資源https://hps.hphe.ntnu.edu.tw/zh-tw