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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南投縣政府衛生局醫政科
發布日期:113年4月12日
截止日期:113年4月30日
徵才職缺:社區心理衛生中心約聘人員(關懷訪視員督導)1名( 正取1名,得列候用1名(候用期限為甄審結果公布後3個月內))

資格條件:

符合下列任一條件,有駕照,具計畫推動與執行、熟諳電腦文書處理者尤佳:
一、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4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教育部認可之國內外醫學、護理、心理、諮商與輔導、社會福利、社會工作、職能治療、公共衛生或醫事相關系所學士學歷。
(二)符合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高等考試社會工作師考試規則第五條應考資格規定。
二、具心理衛生或精神醫療相關工作經驗滿2年以上且符合下列任一條件:
(一)具上開系所碩士以上學歷。
(二)領有醫師、護理師、心理師、社會工作師、職能治療師、公共衛生師或醫事人員相關證書。

工作內容:

一、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之自殺防治及精神疾病服務等相關業務。
二、 辦理自殺及社區精神病人個案追蹤關懷相關業務。
三、 協助年度工作計畫執行及考核等相關業務。
四、 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各項活動及衛生教育宣導。
五、 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薪資及福利:

一、 依「強化社會安全網第二期計畫約聘人員薪資標準表」7等2階(344薪點)支給,每月新臺幣46,440元,不含勞退金及勞健保自付額,薪點折合率依行政院訂頒規定辦理,依規補助相關勞健保費及離職儲金等。
二、 另支給風險工作費每月約700元。

報名規定:

一、採掛號郵寄或親送本局報名,並以本局收發戳章為憑,應徵資料請逕寄南投市復興路6號(南投縣政府衛生局),信封並註明:應徵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約聘人員(關懷訪視員督導)。
二、應檢附相關資料,如下:
(一)個人履歷表(註明應徵職缺)並檢附專業證照影本、最高學歷證件或其他學歷證明書影本、工作經歷証明正本,並請張貼上半身脫帽照片。
(二)個人自傳,內容包括:個人成長經歷、專長、報名動機與職涯規劃期許。
三、上開資料,不論錄取與否均不予退件。

工作起迄時間:報到日起至113年12月31日。

聯絡人及連絡電話:劉小姐,049-2202636分機101

詳細資訊請至連結詳讀:https://www.ntshb.gov.tw/latestevent/Details?Parser=9,3,30,,,,17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