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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機關:臺北市政府衛生局
人員區分:聘用人員
官職等:聘用
名額:20
工作地點:10-臺北市
有效期間:113/01/04~113/01/31

資格條件:
一、本職缺薪點:312至408薪點(4萬466元至5萬2,917元),新進人員須自計畫所訂最低薪點起支,並依考核規定晉級。
二、資格條件:
應具下列資格之一:
(一)大學以上(含)畢業取得社會工作師、護理師、職能治療師、物理治療師、醫師、營養師、藥師、公共衛生師、心理師,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二)專科畢業具上述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證書者,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護(顧)工作經驗。
(三)符合應考社會工作師資格,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四)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系所碩士畢業,且具二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五)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系大學畢業,且具三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六)教育部公告老人照顧相關學科專科畢業,且具五年以上相關照顧工作經驗。
(七)於中央主管機關中華民國一百零七年一月一日公告「各縣(市)政府照顧管理人員進用資格條件一覽表」修正實施前已在職者,如未具該表所定進用資格者,經任職之照管中心評估表現優良者得繼續留任。

工作地址: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臺北市中山區錦州街233號)
聯絡E-Mail:ac0662@gov.taipei
聯絡方式:臺北市長期照顧管理中心姜小姐02-25371099#7705。

工作項目:
一、提升長照2.0服務涵蓋率(或長照2.0服務使用率):
(一) 主動發現及掌握轄區內失能、失智等長照服務對象及家庭照顧者的長照需求。
(二) 銜接出院準備服務。
(三) 受理民眾諮詢與服務申請。
(四) 評估需求及照顧問題。
(五) 核定計畫。
(六) 提供照顧問題介入措施、連結或轉介服務資源。
(七) 確認、監測個案被服務情形。
二、經營長照服務資源網絡:
(一) 掌握並熟悉在地衛政、社政、民間等各類社區正式及非正式服務資源。
(二) 了解長照2.0各項服務提供單位之優缺點、限制。
(三) 利用社區服務網絡主動提供服務或創意不同服務模式之宣導。
三、處理民眾陳情案件。
四、辦理中央主管機關交辦事項。

詳細內容請見網址:https://web3.dgpa.gov.tw/want03front/AP/WANTF00001_1.aspx?work_id=%7e%ef%b8%bf%ef%b8%bf%ef%bc%86%ef%b8%bf%ef%bc%86%ef%bc%85%ef%bc%88%ef%b8%bf%ef%bc%85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