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徵才單位:衛生福利部心理健康司
截止日期:114年2月27日
徵才職缺:約聘副研究員一名(自殺防治業務)

資格條件:
一、國內外研究院所畢業得有碩士學位,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1年以上者;或國內外大學畢業,並具有擬任工作相當之專業訓練或有關之重要工作經驗3年以上者;心理、公共衛生、社會工作、社會學、法律、統計或醫事等相關科系尤佳。
二、具備公文撰寫能力,熟悉電腦文書處理(Word、Excel、Power Point等)。
三、工作態度積極、主動,有良好溝通協調及應對能力,能配合業務加班、國內出差及輪調。
四、以具有公務機關行政經歷,並具辦理採購、補助案經驗者,或具從事心理健康、自殺防治相關領域研究或工作經驗者優先。
五、無公務人員任用法第28條第1項及公務人員陞遷法第12條第1項情事者。
六、領有身心障礙證明者,優先考量。

薪資待遇:344薪點至424薪點(新臺幣46,440元至57,240元),自344薪點起聘。如曾任與擬任職務性質相近、等級相當、服務成績優良年資,並有證明文件者,得專案簽核按年提敘薪點。

工作內容:

一、辦理強化社會安全網計畫有關「自殺防治相關業務」資料彙整及統計事宜。
二、協辦自殺防治中心及通報系統之採購、自殺防治之立法院提案、監察院調查等資料整理。
三、心理健康業務之地方政府衛生局考評事宜。
四、其他臨時交辦事項。

報名方式:

一、本職缺採線上報名方式辦理,意者請於114年2月27日前至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事求人」機關徵才系統,點選「我要應徵」,進行「履歷填寫」(須填寫自傳)並確認無誤後,點選「應徵職缺」,進行本職缺應徵並完成履歷調閱授權同意。另請以PDF檔將最高學歷證件影本(國外學歷應附駐外館處驗證並提供驗(公)證之中譯本)及相關工作經驗證明文件影本等資料上傳至該系統。
二、未於期限內完成報名作業或經本部通知提供相關佐證資料而未依限提供者,將以資料不齊全無法參加甄選處理。
三、本部得視應徵人員學經歷專長擇優通知面試,未符合資格或未獲遴用者,恕不另行通知。
四、聘用期限:自報到日起至114年12月31日止。
五、本次公開甄選視需要增列候補名額,其名額至多以職缺數2倍為限,候補期間自甄選結果確定之翌日起5個月。
六、本職缺洽詢電話:應徵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821陳小姐;工作內容相關問題請洽(02)8590-7499王科長。

詳細資訊請至連結詳讀:https://www.mohw.gov.tw/suc-1882-bed34-1.html