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 秘書處
好消息,預計在113年1月1日起,修訂後之「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考試及格人員得轉任公務人員考試類科適用職系對照表」將開始實施,公家單位(如縣市衛生局)每年視銓敘部資料得自行遴用專技人員並公開遴選,而公共衛生師可依「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轉任公務人員條例」報考「衛生行政」或「衛生技術」職缺,然報考者須實際從事相當之專門職業或技術職務二年以上,而要有此資歷,依現行「公共衛生師法」第9條及第11條加入公會並辦理執業登記,故要再次提醒公衛師們,如有意轉任公家單位,應儘早加入臺北市公共衛生師公會(現為全國唯一公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