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自1972年成立公衛學系以來,培育數萬名公衛專業人員,歷經近50年各界努力,我國考試院院會於2014年即認定公共衛生師屬於專門職業及技術人員,從2000年起參與法案的推動,終在2020年通過公共衛生師法,可透過國家考試認證公共衛生專業人才以確保公衛師業務專業發展。
培育具有公共衛生專業且具全方位整合能力之專業公衛師,除了需公平公正之國家專技人員考證機制之外,亦需學校為公共衛生學子規劃一系列完整實習課程計畫,使公共衛生學系之畢業生不但具有通過專技人員考試能力,另外也擁有能於社區或場域中執業與群體健康相關作業之能力。